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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誰在審判?大部分人會說是法官在審判。這句話,是對,也不對。

法官是下最後決定的人;是法官在審判!法官是根據律師所提供資料在審判;是律師在影響審判!法官是配合司法院管考而審判;是司法院在審判!法官是因為輿論而下決定;是輿論在審判!法官是因為個人的利益而決策;是法官的自利心在審判!法官是因為同儕壓力而下決定;是同儕在審判!法官是因為強勢的民粹而判決,是民粹在審判!當然,我們都想要法官是根據全民制定的法律來審判!

影響審判的因素很多,廣義的、整體的司法文化,也就是司法的軟體面,才是影響審判的核心因素。在外國可以用的制度,在台灣未必可以用;相同的制度結構設計,在不同的環境、文化下,所表現出來的結果往往非常不一樣。

司法改革之所以難,是因為與文化有關,而我們都在這文化裡面,受它影響,與它互動,而不知道它的存在;我們不知不覺地處在一個動態平衡的穩定結構裡,卻想去改變它。

想一想:是甚麼因素在影響審判?應該怎樣調整這些因素,形成新的司法文化,或許是司法改革應該思考的一個角度!而這是每一個人的責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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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賴泱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