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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官可以被訓練出來嗎? 血汗法官!這是這次司法改革會議所聽到最有意義的話之二。假設我們的法官都是訓練有素的,而且案件量如排山倒海而來,如果把這兩句話所涵蓋的 可能情況,分別畫兩個圓圈,可能的交集是:一位訓練有素的司法官,在一個血汗工廠裡工作,可能的結果是甚麼?為什麼人民司法改革的聲音會這麼大?

能力、品德、態度、價值觀等,是最常被提出來討論的人的品質。其中,專業能力是可以被考試、訓練出來的,即使能力稍差,假以時日也可以上手。品德與態度大家談多了,這裡也不再提。價值觀是最被忽略的一項,也是最重要的一項,因為一位訓練有素、法律功力很強的司法官,在一個血汗工廠裡工作,如果價值觀是選擇珍惜自己的血汗或其他,很有可能有意無意間運用自己的專業能力,以法律手段解決事實問題,猶如隱形披風一般,把事實問題蓋住,法律上天衣無縫,事實問題依然存在,司法官保住了血汗或求得了其他,人民則痛徹心扉,在司法紛爭的爛泥巴裡滾了半圈,問題沒有解決,還破財傷心,甚至製造出新的問題!

在整個法律紛爭裡,如果要好好地處理,釐清過去的歷史事實是最大的工作負擔所在。事實無法釐清,法律的判斷不可能得到人民認同。然而,無論就工作量或專業訓練來看,司法官們對於事實的釐清實際上力有未逮。這次的司法改革會議,能處理好「有效率地釐清事實問題」的這個問題嗎?如果沒有辦法,司法官再怎麼訓練、大院長再怎麼體恤,問題依然存在!顏厥安教授與許宗力院長的金言,在下一次的司法改革會議,仍然適用!(賴泱樺;2017.02.27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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